李宏林与中国法制建设
作者:杨清林 来源:杨清林的BLOG 发布时间:2010-10-04
连环画阅读:《大海作证》
事先声明,开头这段文字没有炒作之嫌,李老师名望实在太大,我简要叙述一下近年来和李老师的交往,只是为全文做个铺垫。2000年,我有幸认识李老师,那时候我出版《三八大案》一书,李老师的电视剧《三八大案》正在热播。李老师平易近人,对我这样的后生晚辈很客气,经常指点我的文章,尤其文章立意、结构方面,实在受益匪浅。我就成了李老师的学生。
我最早读李老师的作品是《大海作证》,写林彪的儿子林立果“选妃”的事,很吸引人,当时念中学,记住了“李宏林”这个名字。念大学的时候,看过李老师写的电视剧《新岸》。及至后来相继读了《追捕二王纪实》、《人妖之战》,才知道李老师在中国法制题材写作领域的霸主地位。因此我能名列李老师门下,绝非仅仅幸运二字所涵盖。追随李老师那两年,正赶上沈阳警方侦破刘涌案件,受多方面委托,李老师慨然命笔,写了《扫黑风暴》、《沈阳慕马大案纪实》两部书。写作期间,我自知帮不上忙,提供的材料也有限,只能打电话问候几句。2002年我编《警视周刊》时,特辟头版连载李老师的这两部力作,一时间报纸发行量节节攀升。2003年,李老师组织辽宁省十作家采风,要我参加,座谈时,李老师总结自己写作生涯,特别是在法制新闻写作、法制文学创作的经验教训,与会者莫不赞叹。那次采风,大家每人写一篇万字文章,辑成一本书出版,作为纪念。李老师给我的感觉是,精力充沛,睿智无限,天天笔耕,年年出书、拍电视剧。很多人感叹:这老爷子,70多岁了,生命力旺盛,不可思议!
李宏林自述
我出生在煤都抚顺市。第一篇小说《大海作证》引起不小的反响。由此,法制内容便成为我近30年来创作中的重要组成部分,特别是在我于1984年任辽宁日报政法部主任以后,更是全身心地倾往于法制报告文学的写作,断断续续地写出了《黄金大盗》、《追捕“二王”纪实》等作品。《走向新岸》获辽宁省优秀文学作品奖,由我编剧的电视剧《新岸》获全国优秀电视剧评选一等奖;《人鬼之战》获东三省优秀新闻作品特等奖,由我写作的同名电影剧本由长春电影制片厂拍摄成电影故事片;《历史交叉口上的星座》获公安部文化工程特别奖,由我编剧的同内容的10集电视剧本《金盾面对诱惑》由中央电视台和公宣部拍摄成电视剧。
长篇报告文学《中国马家军》于1993年出版后产生一定社会影响;《国旗的故事》于1997年出版后13次印刷。至今已出版报告文学集《黄金大盗》、《走向新岸》,长篇纪实《扫黑风暴》、《沈阳慕马大案纪实》等,拍成电影故事片多部,摄制成电视剧百余集。我被授予辽宁省“十佳记者”、全国“百佳新闻工作者”称号;被省委评为辽宁省优秀专家,享受国务院颁发的专家政府津贴,曾当过三届省政协委员。这两年又写了长篇纪实《浴火英雄》和电视剧《非常城市》等。
我已进入人生的深秋时节,回顾半个多世纪的感受,我最崇尚的是人民的创造力,我最同情的是群众的疾苦。我的良知要求我,作为记者和作家,要站在党和人民的立场上,勇于用笔替人民群众说真话,抨击形形色色的权贵、贪官、恶霸和懦夫,尤真是属于逆人民意愿而行的路线方面的东西,更今我深恶痛绝。通过我的写作买践,我得到广大读者的信任,我感到十分欣慰。
把自己与时代紧密结合在一起
一个酷热下午,李宏林老师的书房,清风袅袅,茶韵悠悠。记者翻看李宏林的书,听李宏林讲述30年来中国法制建设的每一步,以及他的人生经历和感悟。与李宏林对话,你会发现他思路清晰、话语幽默,完全与“古稀老人”这个词儿搭不上边儿。
1935年,李宏林出生于辽宁省抚顺市,1951年在抚顺市文联工作,并开始从事文学创作。1953年到1955年入中国作家协会文学讲习所学习,毕业后到辽宁日报社从事新闻工作,1958年他因为在“大鸣大放”中写了一篇有着批评文艺领导上的官僚主义的报道,触动时局。整整沉默二十年。1978年,李宏林重返新闻战线,在辽宁日报社当记者。
“粉碎‘四人帮’,中国历史进入一个新时代,但是中国的法制建设基本上处于空白状态。几十年来‘左’的观念给国家和人民带来深重灾难,表现在政法界,应该用‘混乱’来形容。党中央积极拨乱反正,那是中国历史的转折点哪,作为记者,我能不介入那个时代吗?从那时候起,我,李宏林,就把自己与时代解密结合在一起了!”
《黄金大盗》:对荒谬历史的思索
《黄金大盗》是李宏林第一部法制题材报告文学。
1962年,沈阳造币厂发生一起黄金盗窃案,被盗黄金八百两零七钱!这是建国以来最大的一起黄金失窃案。沈阳造币厂壁垒森然,八百两黄金在高墙内突然消失,震惊辽宁,震惊中央,各级公安机关齐聚发案单位,积极破案。在那个以阶级斗争为纲的年代,人们的观念被牢牢禁锢在阶级斗争的小圈子里。谁敢偷着八百两黄金?自然而然想到阶级敌人,肯定是阶级敌人在搞破坏。第一批重点县一目标,就是地、富、范、坏、右五类分子,专案组把所有能划拉到的五类分子统统审查一遍,没有发现线索。接着阶级斗争形势发生变化,专案组又把一批“走资派”列为重点嫌疑目标,一一审查,没有进展。总之每次运动,八百两黄金案都有不同的嫌疑目标,折腾一百多人,案子也没有破。18年后,也就是1980年,黄金大盗抓住了,原来是内部人员关庆昌,这个家伙竟然是侦破八百两黄金案的总指挥!
李宏林应邀采写这起大案,他对那个特殊的历史阶段太熟悉了,面对一个个被冤枉的无辜者,面对貌似忠厚一肚子坏水的关庆昌,李宏林百感交集。采访结束后,他一口气写出《黄金大盗》,在报上发表,立即引起轰动,人们争相传阅。《黄金大盗》着力叙述了一个明目张胆的罪犯关庆昌在“以阶级斗争为纲”的路线掩盖下伪装积极、投领导所好、嫁祸于人、混水摸鱼、制造了一起又一起冤案,使一大批忠心耿耿的工人、党的干部蒙受不白之冤,受到非人的折磨,长期扛着精神的枷锁,很累地生活。李宏林的笔往往触入生活的更深层次,敢于触及矛盾,揭露弊端,从而显示出作家浑厚的艺术功力和思想锋芒。
《走向新岸》:失足者的歌
《走向新岸》是根据鞍山一女青年刘艳华的真实事迹写成的。李宏林在与刘艳华的接触中,发现了刘艳华内心深处坚韧、顽强、不甘沉沦、勇于进取、富于同情心等优秀品质。于是,他脱去一般写失足青年的写法(即在社会教育下认识错误、改正错误的写法),而着重从刘艳华自身找原因,写出了她独特的个性风貌。李宏林详尽描述了刘艳华从小到大的经历,幼年时期的家庭情况,“文革”期间如何失足,失足后如何受到家里和社会的歧视,如何在狱中及劳动改造中开始转变。
电视剧《新岸》从刘艳华出狱开始,把入狱和出狱作为短短的序幕放在片头,集中精力表现刘艳华往高处走的一段漫长而又坎坷的经历和命运。借刘艳华的话语:“只要地球不倒转,人类不覆灭,我是再不会进监狱的。”向曾经失足者昭示出一条光明的路——只要努力改造自己,你将会得到世间最珍贵的爱与尊重。
《新岸》是中国第一部表现失足者生活的电视剧,在社会上引起强烈方向。同时还有一部话剧《救救她》,也是描写失足女青年的,但是其影响不如《新岸》。
“现在看来,任何评价我都不当回事。有一点我很高兴,监狱里的‘走向新岸’的口号就是用借用我的书名,成为人人皆知的宣传标语了!各种各样写犯人改造的书籍、文章也用这句话为题,其实这句话的版权是我李宏林的,哈哈哈哈。”
《追捕二王纪实》:敲响中国必须强警的警钟
1983年2月12日,大年三十,坐落在沈阳风景区小河沿北岸的解放军某部医院发生枪案,造成4人死亡,3人受伤,作案人王宗方、王宗玮持枪在逃。2月13日公安部发出十三号通缉令,向全国通缉持枪杀人潜逃犯王宗王方和王宗玮。
这就是“二王”案件。
在李宏林的法制题材报告文学作品里,作家没有把笔墨重点放在描绘和渲染犯罪的具体过程上,也没有对情节的浅薄追逐,而是用他那支如椽之笔,通过描写生动感人、确切细腻的生活真实,展示了正义与邪恶的激烈交锋,美与丑的较量。《追捕二王纪实》是李宏林应公安部邀请采写。经过一个月的实地调查和采访,李宏林亲身感受了公安人员不分昼夜、为公忘私的奉献精神,记下了一桩桩追捕过程中涌现出来的感人事迹,耳闻了社会上“二王”所谓的传奇“英雄”色彩,他的创作愿望越发强烈,于是满怀激情地写出了鞭笞恶魔、赞颂人民的《追捕二王纪实》。公安部《啄木鸟》杂志和《辽宁日报》同时发表这个稿子,《啄木鸟》杂志当期发行达到80万份,《辽宁日报》人人争着看。
《人鬼之战》:揭示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的实质
1992年11月25日,横行一方、无恶不作的“段氏流氓集团”首要分子段洪宝、段洪财、段洪喜、段洪友同胞四兄弟,以及另两名流氓集团主犯在辽宁省营口市被依法处决。同案的其他19名罪犯被分别判处无期或有期徒刑。段氏四兄弟及其母亲为核心,5个亲友为骨干,网罗了20多个地痞流氓,结成拥有武器和现代化交通工具、通讯工具的具有黑社会性质的犯罪集团。该集团豢养了10多条狼狗,敲诈勒索,随意关人禁闭,强行赌博(谁有钱,就同谁赌),积累了120多万元的犯罪资金。更为恶劣的是,他们还将20多名政法干警强拉下水,在当地称霸一方,无恶不作。1987年至1991年间,段洪宝、段洪财、段洪喜、段洪友4名被告,组织、策划、指挥流氓集团寻衅滋事、聚众持械斗殴、欺行霸市、强买强卖等流氓犯罪活动135起,致死1人,重伤1人,轻伤8人,奸污妇女25人,强掠民财200余万元。
李宏林受公安部、营口市委委托,深入芦屯采访这起案件,以最快的速度推出报告文学《人鬼之战》,立即引起轰动,国内多家报纸转载,好评如潮。李宏林专门给《人鬼之战》配发评论员文章,剖析当时严峻的社会局势以及严重刑事犯罪的特点,指出孳生“四段”流氓集团,是公检法少数腐败分子与社会犯罪团伙相勾结的产物,这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刑事犯罪的新特点:一些黑恶势力已完成罪恶的“原始积累”,开始向某些经济领域渗透,并与政权机关中的一些腐败分子相结合,以求生存和发展。
李宏林的观点引起中央政法委、公安部的高度重视,公安部开会研究新时期犯罪的动向,专家指出,营口市盖县的段氏四兄弟为首的犯罪组织中国“黑社会性质组织”的雏形,进入90年代中期,类似的黑恶势力越来越多,并逐渐由打打杀杀的初级犯罪组织发展到身份越来越隐蔽的黑社会性质犯罪集团。在连续不断的严厉打击下,犯罪组织的组织方式更加诡秘,犯罪经验更加丰富,犯罪手段更加狡猾,反侦查能力和自我保护能力在不断提高,犯罪的策略性、计划性、隐蔽性在加强。而且,越来越多的犯罪组织头目躲在幕后,不直接参与犯罪活动,所以即使一些犯罪组织的头目和骨干分子被揭露,也很难受到应有的打击。一旦时机成熟,他们就会卷土重来。还有专家认为,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正加速渗透到各经济领域和政治领域,以合法掩护非法,并寻找一定的保护伞,因此,他们的经济实力不断增强,犯罪活动难以被揭露。
犯罪学专家的意见,被人大立法机构所采纳,1997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94条规定了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
《历史交叉口的星座》:拒绝诱惑
我国市场经济持续深入发展,公安队伍受不良因素侵袭严重,不健康的东西增多,公安局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社会反响很大。建设公安队伍成为历史性命题。公安部在全国范围内物色正面典型,准备树一面旗帜,选中了本溪市公安局,就力邀李宏林执笔。
李宏林接受任务后,到本溪市采访,上自本溪市委,下到受过处分的公安机关干部,无不对本溪市公安局交口称赞,城本溪公安一贯继承忠于党忠于人民的光荣传统,贫贱不移,威武不屈,堪称一支适应新时期、具有极强战斗力的公安队伍。李宏林在警察中间体验生活,感触颇深,市场经济如火如荼,花花世界诱惑太多,金钱美女撩人心神,本溪警察不为所动,默默地、忠实地坚守自己的神圣岗位。他被震撼了,写出报告文学《历史交叉口的星座》。
1998年《历史交叉口的星座》发表后,本溪市公安局名声大振,公安部希望李宏林在报告文学的基础上,写一部十集电视剧。李宏林向来不怕挑战,但是提出一个尖锐的问题:面对诱惑,有的人经得起,有的人经不起,腐败分子写不写?公安部明确表态:大胆写,放开写。李宏林动笔写电视剧《金盾面对诱惑》,马上投入拍摄,中央电视台2套联播三次,还获得五个一工程奖。
《扫黑风暴》、《沈阳慕马大案纪实》:历史永远铭刻
2000年和2001年,沈阳发生刘涌案件和慕马大案,标示着沈阳市打黑、反腐进入高潮。李宏林先写了《扫黑风暴》一本书,记录走向新时期的沈阳公安队伍打黑除恶的壮举,撕开刘涌的面纱,揭示刘涌与慕绥新、马向东官商勾结的内幕。之后李宏林不辞辛苦,对党政要员、办案人员、涉案人员进行了大量深入的实地采访,又写《沈阳慕马大案纪实》一书。这本书被誉为当代官场现形记,全景式的描写了轰动一时的沈阳慕马案腐败份子犯罪经过及案件查处经过。把慕绥新、马向东从发迹到走向毁灭的过程加以艺术再现。
“这两本书出版后,我陆续听到一些传言,说刘涌的爪牙从监狱出来了,要找写过刘涌案件的作家、记者进行报复。有个作家害怕了,报了警,请求警察24小时保护。我说至于吗,写书的时候都不怕,书出版了还怕啥?我一没报案,二没申请保护,在家等着那些家伙上门来,一直到现在也没有人来找我。”
半天时间的采访,李宏林娓娓而谈,毫无倦意,说到会心处,不时发出爽朗的笑声。李宏林半个世纪的新闻生涯,采写了一篇篇震惊全国的反腐、反黑巨作,他成为百姓心中的英雄,成为贪官和不法分子的“眼中钉”,因此有人说,李宏林是一个批判类型的记者。面对着威胁与荣誉,李宏林对儿女是这样解释的:“爸爸今天的荣誉是努力做出来的,不是躲出来的。”
李宏林语录
我和共和国一起走到今天,曾经遭到极左路线迫害,我学会了思考。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社会进步一日千里,我是时代的受益者。我真诚希望社会一天天进步,哪怕每天只是一小点进步。
我痛恨公检法队伍里的败类,比痛恨黑社会犯罪团伙还强烈。担任辽宁日报政法部主任时,凡是群众来找我办事的,从不推托。老百姓告状太难,都是人为造成的。我写文章抨击社会丑恶,我不怕打击报复。犯罪分子、腐败分子们,没有人碰他们,不是更嚣张了?是瘤子就要割掉!没有人大声呼吁,怎么办?我敢喊敢做,就得到群众支持。
老百姓没有过高要求,你替他们说公道话,他们记在心里。我不图报答,替弱者说话,能说出来,我由衷欣慰。
写法制题材,不要以离奇取胜,要挖掘深层次的东西,抓住本质,给社会提供思考空间。搞了几十年法制题材写作,积累很多东西,但我不写没有见解的文章,写别人没见过、没写过的,引起方方面面关注。不一定推动社会进步,起码引人思考。
记者要有作家的本事,布局谋篇,文笔表达,情节编排,警句式议论,深化主题,还得注意避免读者阅读疲劳。文章既要深刻,又要好看,政治修养,文化修养,写作技巧,一样都不能少。